Federal Laws
1973年康复法第504条,修订版
“在美国,任何符合其他条件的残疾人不得, 完全由于残疾的原因, 被排除在参与之外, 在接受联邦援助的任何项目或活动中被剥夺福利或受到歧视.”
美国民权办公室.S. 教育部就接受教育部资助的项目和活动执行第504条的规定. 第504条规定适用于该联邦资金的所有接受者, including colleges, universities, 以及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项目. 这些高等教育学校未能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帮助,导致拒绝提供项目福利是歧视性的,是第504条所禁止的. “在美国,任何符合其他条件的残疾人不得, 完全由于残疾的原因, 被排除在参与之外, 在接受联邦援助的任何项目或活动中被剥夺福利或受到歧视.”
34 CFR §104.3(j)
有残疾的人是指:
- 患有严重限制一项或多项主要生活活动的身体或精神障碍;
- Has a record of such an impairment; or
- 被认为有这样的缺陷.
34 CFR §104.3(k)(3)
合格的残疾人被定义为符合入学或参与高等教育机构的课程和活动所需的学术和技术标准的人.
根据第504条的规定, 德克萨斯大学里奥格兰德河谷分校在管理招生政策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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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可接纳的残疾人士的人数或比例加以限制.
- 在入学前询问申请人是否有残疾.
- 排除其他合格的残疾学生学习任何课程.
- 为残疾学生提供比其他学生少的经济援助.
- 使用对残疾学生不利的歧视模式来衡量学生的成绩.
- 制定限制残疾学生参与教育项目或活动的规则和政策.
34 CFR §104.4(b)(c)
辅助设备及服务
第二章规定“公共实体应在必要时提供适当的辅助帮助和服务,使残疾人有平等的机会参与, 并享受…的好处, a service, program, 或由公共实体进行的活动.”
专上学校提供辅助器材
第504条载有以下有关专上学校有义务向有残疾的合资格学生提供辅助服务的规定:
“接受者……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没有残疾学生被剥夺。, 被排除在, 或在受助人的教育计划或活动中,因缺乏为有感官障碍的学生提供的教育辅助而受到歧视, manual, or speaking skills.”
院校有责任及时提供这些辅助服务,以确保残疾学生有效参与. 如果学生正在接受评估,以确定他们的资格根据第504条或ADA, 在此期间,受助人必须提供辅助援助.
有残疾的高等教育学生如果需要辅助援助,有义务向大学提供残疾情况的性质通知,并协助大学确定适当和有效的辅助援助. 在专上学校, 学生自己必须确定是否需要辅助援助,并给予足够的通知. 学生的通知应提供给大学的适当办公室, at 金沙中国, 是学生无障碍服务. 不像小学或中学, 学校可能会询问学生, 为了响应辅助设备的请求, 提供辅助艾滋病的诊断检测结果和专业处方. 高等教育机构也可以获得自己的专业判断是否需要特别要求的辅助设备.
辅助设备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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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University is not required to provide the most sophisticated auxiliary aids available; however, 提供的艾滋病必须有效地满足残疾学生的需要. 大学在选择提供给学生的具体帮助或服务方面具有灵活性, 只要选择的援助或服务是有效的. 这些辅助工具是在与将要使用它们的学生协商后选择的. 第504条规定还规定了“援助”, benefits, and services, 同样有效, 残疾人士和非残疾人士不需要提供相同的成绩或成就水平吗, 但必须为残疾人提供获得同样结果的平等机会, 获得同样的好处, 或者达到同样的成就水平, 在最适合个人需要的综合环境中.”
辅助设备费用
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高等院校必须为残疾学生提供有效的辅助援助. 如果辅助设备在教室或其他适当的(非个人)使用是必要的, 大学必须让它可用, 除非提供援助会造成不适当的财政或行政负担. 残疾学生可能不需要支付该援助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大学不得限制其用于辅助辅助或服务的支出,或拒绝提供辅助辅助,因为它认为存在其他提供这些服务的提供者,或以资金可用性为条件提供辅助辅助. In many cases, 一个机构可以通过帮助学生获得援助或从外部机构或组织(如国家康复机构或私人慈善组织)获得援助费用的报销,来履行其提供辅助援助的义务. 但是,在所有情况下,该机构仍然负责提供援助.
个人辅助及服务
一个经常被高等教育官员和学生误解的问题是提供个人援助和服务. 个人辅助及服务, 包括帮忙洗澡, dressing, 或者其他个人护理, 不需要由专上院校提供. 第504节规定, “接受者不需要提供服务员, 单独规定的设备, 读者个人使用或学习, 或其他个人性质的设备或服务.“专上院校无须就个别学术活动提供个人服务. 个人陪同人员和个人指定的设备是残疾学生的责任,而不是大学的责任.
修正后的康复法案第508条
On August 7, 1998, 国会修改了《金沙中国》第508条,其中包括对电子和信息技术的适当访问. 这就需要发展机构, procure, maintain, 或使用电子和信息技术,以确保材料是可访问的. 要求金沙中国必须使所有大学维护的网站和视频材料可访问(1).e., 网站应允许盲人或视障人士使用语音输出系统, 视频必须为聋人或重听人士配上字幕,为盲人或弱视人士配上音频描述.
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1990年的《金沙中国》是一部民权法,它将《金沙中国》第504条的反歧视立法扩展到所有高等教育机构,无论它们是否接受联邦财政援助. 《金沙中国》第二章禁止州和地方政府基于残疾进行歧视. 该法的目的是为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提供明确和全面的授权. 本法于1992年1月26日对公共实体生效. 它在就业方面为残疾人提供全面的公民权利保护, 州和地方政府, 公共设施, 和电信. 教育部民权办公室在公立大学执行第二章, universities, 以及研究生院和专业学院. 第504节规定中关于高等教育机构提供辅助援助和服务的要求通常包含在第二章规定的一般非歧视条款中.
2008年Ada修正案(adaaa)
国会于2008年修订了《金沙中国》,《金沙中国》于2009年1月1日生效. 修正案具体规定,对残疾的定义应作广义解释. 有关规定包括:
- 恢复拿骚县学校董事会诉. Arline, 480 U.S. 273(1987)关于残疾的定义.
- 取消使用减轻措施, 除非在有限的情况下使用眼镜和隐形眼镜, 作为确定是否存在“实质性限制”的一种手段.
- 拒绝以下要求,即为了“受到实质性限制……一个人必须有妨碍或严重限制他从事对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至关重要的活动的损害。.”
- 告诫说:“根据《金沙中国》,个人的缺陷是否属于残疾的问题不应需要进行广泛的分析.”
- 扩大主要生活活动的定义,包括阅读等活动, concentrating, working, 学习与思考.
- 澄清实质上限制一项主要生命活动的损害足以满足残疾的定义.
- 扩大覆盖范围,以个人谁有条件是发作或缓解时,这些条件是活跃的.
- 指示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修改“实质性限制”的定义,以提供与修正案一致的更广泛的覆盖范围.
- 扩大辅助设备和服务的定义,特别是在为有视觉和听力障碍的人提供服务的方法方面.
- 澄清“被视为”的定义,以向个人提供保护,无论所涉损害是否被视为限制了一项主要的生活活动.
- 澄清承保条款,以确定受“被视为”条款保护的人无权享有合理便利.
在ADAAA下不再被接受的做法和程序
- 它明确规定,个人使用的减轻措施, 例如医疗和/或自我适应技能, 不能再作为论证个人不受“实质限制”的基础了吗.“必须考虑病情的实际表现和记录在案的功能限制,而不是试图通过猜测减轻措施来尽量减少或低估对主要生命活动的影响.
- 拒绝与“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进行比较,并告诫“根据《金沙中国》,个人的缺陷是否属于残疾的问题不应要求进行广泛的分析”,这似乎禁止使用任何“一般”能力或表现的证据,对个人的残疾主张提出积极的法律挑战.
根据ADAAA对残疾的判定
根据ADAAA的规定, 机构有义务在拒绝个人残疾申请之前进行全面的个性化评估. [Sec. 2(b)(3)]. 确定一个人是否符合残疾的法律定义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必须基于对有关个人技能和能力的所有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审查, 损害的表现, 以及所经历的功能限制的本质. 与个体化评估相关的因素包括:
- 客观的医疗/教育数据
- 学生的索赔必须得到客观的医疗和/或教育数据和明确的诊断的证实和支持. 应该有识别缺陷的信息或数据,并描述其相对于个人已识别的缺陷或限制的影响. 还必须提供关于减值性质的充分数据,以便对持续时间进行评估, 严重程度和它阻碍个人执行能力的程度. 反映no的文档, minor, 最小或甚至中等影响已被裁定不支持残疾判定.
- 学生的索赔必须得到客观的医疗和/或教育数据和明确的诊断的证实和支持. 应该有识别缺陷的信息或数据,并描述其相对于个人已识别的缺陷或限制的影响. 还必须提供关于减值性质的充分数据,以便对持续时间进行评估, 严重程度和它阻碍个人执行能力的程度. 反映no的文档, minor, 最小或甚至中等影响已被裁定不支持残疾判定.
- 目前的表现水平
- 验证学生提出的困难或限制是很重要的, in fact, 体现在他/她的实际表现中. 应该考虑学生的表现水平,以及他/她的功能限制. 应提供证据或资料,反映损害的表现及其对有关活动的影响程度. 关键的问题是,学生的能力和/或表现是否受到各种任务的影响, taken together, 可以归类为对重大生命活动施加限制吗. 在声称残疾的学生所处的相同或相似的环境中,成功表现的证据应引起对索赔的严重质疑. 绩效不佳的证据应根据因果关系进行评估. 重要的是不要忽视看似合理的非残疾相关的原因,这些原因可能解释或促成了学生的不良表现或困难.
- 验证学生提出的困难或限制是很重要的, in fact, 体现在他/她的实际表现中. 应该考虑学生的表现水平,以及他/她的功能限制. 应提供证据或资料,反映损害的表现及其对有关活动的影响程度. 关键的问题是,学生的能力和/或表现是否受到各种任务的影响, taken together, 可以归类为对重大生命活动施加限制吗. 在声称残疾的学生所处的相同或相似的环境中,成功表现的证据应引起对索赔的严重质疑. 绩效不佳的证据应根据因果关系进行评估. 重要的是不要忽视看似合理的非残疾相关的原因,这些原因可能解释或促成了学生的不良表现或困难.
- 对主要生活活动的影响
- 学生无法完成特定课程的任务, job, 一般来说,仅仅学习一门课程并不足以对一项主要的生活活动造成实质性的限制. 法院乐于将学习能力分类, ability to read, 以及将处理信息作为主要生命活动的能力. 他们不太愿意将考试过程分解为许多形式和结构,并确定孤立的技能, such as, 参加标准化考试的能力, 漫长的法学院考试, 选择题考试或定时标准化考试作为主要的生活活动. 必须确定,所讨论的活动“与执行孤立或特定职能的能力相比,与获得令人满意的教育的能力有关或有助于这种能力”.对学生技能的全面评估, 与吸收和处理信息以及在教育环境中发挥作用有关的能力和限制是决定学习这一主要生活活动是否受到影响的必要条件.
- 学生无法完成特定课程的任务, job, 一般来说,仅仅学习一门课程并不足以对一项主要的生活活动造成实质性的限制. 法院乐于将学习能力分类, ability to read, 以及将处理信息作为主要生命活动的能力. 他们不太愿意将考试过程分解为许多形式和结构,并确定孤立的技能, such as, 参加标准化考试的能力, 漫长的法学院考试, 选择题考试或定时标准化考试作为主要的生活活动. 必须确定,所讨论的活动“与执行孤立或特定职能的能力相比,与获得令人满意的教育的能力有关或有助于这种能力”.对学生技能的全面评估, 与吸收和处理信息以及在教育环境中发挥作用有关的能力和限制是决定学习这一主要生活活动是否受到影响的必要条件.
- 过往业绩
- 法院一贯裁定,学术和/或职业历史“充满”显著的成功和高水平的表现,很少或没有诊断证据, 即使面对支持性的心理教育测试结果和有资格的专家的意见,残疾或住宿也不能建立住宿的权利. 必须有证据显示他/她的表现“多年来一直受到残疾的严重影响”,及/或有证据表明他/她以前曾被照顾过,法庭才会考虑残疾存在的可能性. 一旦显示出这样的模式, 法院将仔细研究如何以及为什么会取得成功. 个人和他/她的专家有责任提供具体的信息, 客观证据表明,取得成功的方式不仅不顾损害,而且加强了损害的存在和实质性影响.
- 法院一贯裁定,学术和/或职业历史“充满”显著的成功和高水平的表现,很少或没有诊断证据, 即使面对支持性的心理教育测试结果和有资格的专家的意见,残疾或住宿也不能建立住宿的权利. 必须有证据显示他/她的表现“多年来一直受到残疾的严重影响”,及/或有证据表明他/她以前曾被照顾过,法庭才会考虑残疾存在的可能性. 一旦显示出这样的模式, 法院将仔细研究如何以及为什么会取得成功. 个人和他/她的专家有责任提供具体的信息, 客观证据表明,取得成功的方式不仅不顾损害,而且加强了损害的存在和实质性影响.
- 个人的行为和陈述
- 重要的是不要忽视或最小化学生的陈述和行为相对于损害的影响. 支持或反驳他/她关于功能限制的严重性和影响的断言的行为或陈述是极其重要的. 法院认定下列情况可对学生的残疾申索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 学生没有提出残疾的问题,直到潜在的不利行动出现.
- 这个学生把他/她成绩差归咎于残疾以外的原因.
- 当描述损害的影响时, 学生尽量减少影响的严重性或严重性.
- 对学生参与或表现的水平和程度的审查并不能反映所投诉的限制或残疾.
- Additionally, 学生所说或所做的有关损伤的事情会使专家意见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当学生的行为和/或陈述与专家关于损伤表现和所需功能限制程度的调查结果不一致时,专家主要基于学生的轶事报告的意见可能会打折扣.
- 重要的是不要忽视或最小化学生的陈述和行为相对于损害的影响. 支持或反驳他/她关于功能限制的严重性和影响的断言的行为或陈述是极其重要的. 法院认定下列情况可对学生的残疾申索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Facility Access
《金沙中国》要求一些机构的现有设施是无障碍的. 德克萨斯大学里奥格兰德河谷分校确保残疾人士可以方便地使用设施,并且不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用于新建或翻新, 大学必须遵守德州无障碍标准(TAS), 由德克萨斯州许可和法规部(TDLR)管理和监督. TAS指南已被美国司法部认证为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无障碍指南(ADAAG)。.
Online Resources
- 民权办公室-关于504条款和《金沙中国》的信息
- 司法部-关于《金沙中国》的信息
- 德州无障碍标准(TAS)
- 第508节电子和信息技术标准